69看书网 » 修真小说 » 炮灰才是真壕帅[穿书]最新章节列表 » 第60章 (1/3)

第60章 (1/3)

文/令珑

天晶剑实在太有名,叶息不用回想就可以说出它的来历。

传说女娲八百岁时,世间出现异魔,上天入地无人能敌。女娲为降魔采五彩石精华用万度真火铸炼,终成天晶。但女娲发现原来异魔乃由自己恶念所生,多次缠斗都未能将其消灭,唯有自灭方能铲除异魔。于是她以大义说服天晶动手,异魔灭,天晶也背负杀主之名,并受异魔诅咒,必祸其主。至此天晶沦为魔剑。

这天晶剑是魔界兵器的扛把子,比噬魂还牛掰,因为它是一把正邪未定的兵器。它既可以向噬魂那样引出人的阴影力量,又可以将主人的光明力量发挥到极致。只要你有力量驾驭它,无论那种力量是正是邪均能被它放大出来。但如果你没有力量驾驭它,就会遭到反噬,轻者修为尽丧,重者身死道消。

正因为天晶剑属性多变,是以修士和魔修都趋之若鹜,不像噬魂那种魔兵,只有魔修喜欢,却为正道所不齿。

叶息记得书上写韦毅行在冰湖底找到《牧溪散记》和一只被封印的匣子,因为打不开封印他就只拿走《散记》,把匣子留在湖底。搞不好那匣子里装的就是天晶剑。

他去拿台子上的玉简,上面只有一段看不懂的符文,和沐阳真人的自白。自白大意是他听说湖灌之山的冰湖可以令魂魄重生,于是特地带着他家薛师弟的天晶剑和《牧溪散记》到这里做法,但是连试多次均以失败告终,薛师弟魂魄已变成渣,散落于天地间给动植物做养料了,非人力所能改变。沐阳孟达悲恸之余只得认命,又因天晶剑实在邪性,恐它落入歹人手中,所以将它封印于此,若日后被有缘人得到,希望此剑能发挥些正面作用而非为祸世间。

原来洞口那个符阵是沐阳真人设下的。不过他老人家未免也太随意了,就画一圈符,把天晶明目张胆地摆在外面,师尊直接就给拔~出来了,压根没有解封印的程序。

这也算机缘巧合,原是薛胤征的东西,如今被他儿子得到。而本该男猪拿到的《牧溪散记》则落到叶息手中。不过师尊hold不hold得住天晶剑呢?

事实证明叶息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雪胤只在刚拿到剑时出现了异状,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眼睛没红,老虎纹身没出来。天晶剑在他手中也驯服无比,黑气和血光出来溜一圈后就不见了,连那强大到可以影响人神识的气场也收敛得干干净净,变成了一把再普通不过的玻璃剑。

看来师尊可以轻松驾驭天晶。

叶息先前的担心和恐惧被捡到宝贝取代了,他兴致勃勃地拿起天晶舞了两下,感觉跟小孩玩的塑料玩具差不多,完全没有魔剑抗不把子的气势。

天晶剑:这叫大巧若拙大智若愚懂不懂?傻x!

“师尊,天晶看着这么普通换不了多少灵石哈?”

雪胤和手里的天晶统一抖了抖。

天晶:傻x我和你拼了!

雪胤:“天晶太引人注意,换灵石恐怕会招来麻烦。”

叶息:“哪里引人注意了?你要说这玩意儿只有一、二品人家也会信。”

天晶默默吐血无数升,血槽已空,无语对苍天。

雪胤:“你拿天晶去换一二品法器的灵石岂不吃亏?”

叶息:“唔,确实吃亏。”

雪胤:“不如我留下天晶,回去后我再炼几件品级高的法器去换灵石。”

叶息:“唔……好吧。”

雪胤和天晶一起暗自松了口气。

天晶:主人原来是个妻管严,那货偏是个财迷,以后必须保持低调,免得被拿去换灵石。

雪胤:“神农玉是不是在这里?”

叶息拍一下后脑勺:“唉,把正事给忘了。你帮我找找,有没有一个鱼头八个身子的鱼。”

“何罗鱼?”

“对对,就是何罗鱼。只要红色的,其他颜色的不要。”

“据我所知何罗鱼并没有红色的。”

“对呀,它是因为吞了神农玉才变成红色的。”

他们很快在紫晶从中找到了一条红色何罗鱼。叶息从左到右挨个敲何罗鱼的鱼身,在敲到第六个时,何罗鱼像要吐似的抽噎了一下。叶息高兴地连续敲击数下,终于从鱼嘴里吐出一小块绯红色的玉石。

传说神农玉乃火性灵玉,内有金乌火种,所以玉石也是火焰的颜色,有烫热触感。

雪胤确认是神农玉无疑,便将其小心收好。

叶息拽着他的衣袖道:“再带点儿月之心回去呗。”

“……”雪胤露出头疼的表情道:“月之心是招魂之物,既不能炼器也不能炼丹,换不了多少灵石。”

叶息咧嘴笑道:“能换一点是一点呗。”其实是因为书里韦毅行拿了几块月之心,尽管还没写到这东西有何用,但既然猪脚拿了,肯定是有用处的。

雪胤对他的财迷习以为常,当下二话不说用天晶砍了拳头大的一块月之心给他。

找到了神农玉,又得到几样高档法宝和一大罐玉膏,湖灌之山一行圆满结束,叶息心满意足地准备打道回府。但走出紫晶林的时候,雪胤忽然不走了。

叶息回头用目光向他询问,对上了他幽深的黑眸。

“……”叶息被他看懵了,呆呆地和他四目相对。

良久,雪胤猛地捧住他的头,急切地亲下来。

临走再渡一口仙气,师尊想得真周到。不过,为毛渡气要把舌头伸进来?还要吃人一样卷着不放?位置是不是搞错了?出于某种微妙的无法言明的自尊心

(快捷键 ←) 上一章:第59章章节列表下一页:第61章(1/3)(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