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修真小说 » 凰王宠妻:腹黑小野妃最新章节列表 » 第285章 可有不举药? (1/2)

第285章 可有不举药? (1/2)

文/依零舞

从琴音口中沐天羽得知了下午抽签的结果。

铃音阁五名抽签弟子中,有两人分别抽到自己的名字直接晋级下一轮。

还有两名分别抽到七星门的弟子和天云门的弟子。

剩下一位够悲催!

居然抽到了君紫陌!

剩下的五个人分别被玄清观的弟子抽中两个,天云门的弟子抽中一个,北斗宗弟子抽中两个!

铃音阁总体算下来,三名弟子对阵北斗宗,两名弟子对阵天云门,两名弟子对阵玄清观,一名弟子对阵七星门,剩下两名直接晋级下一轮!

听琴音说,下午首轮抽签最大的赢家就是铃音阁了!

不但没有抽到自己打自己人,还抽到两名直接晋级的名额!

而且其它他门派,最少也抽到一个自己门内的弟子。

抽到自己名字晋级的人根本没有!

不得不提的就是天云门,原本胜算最大的天云门四位导师居然同时抽到了对方!

也就是说四位导师的对手都是自己人!

抽签就跟赌博一样,都是要靠运气的!

一下痛失两位导师,天和真人那个心塞啊!

为了让他们保存实力不自己人打自己人,天和真人做出一个决定,让四位导师抓阄弃权!

不过这些都是天云关起们来私下解决的事情。

当然,选择弃权的不只有天云门,其他门派抽到自己人也都是同样的选择。

保存实力,留下修为高的弟子进行下一轮比试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沐妹妹,你告诉我,你脖子的痕迹是不是今天下午那个紫公子留下的?”琴音神色凝重,虽然她直觉就是那个紫公子,可她还是想问清楚以免找人报错了仇。

沐天羽怔愣,琴音怎么知道她脖子上有东西?

她今天下午出门的时候可是把脖子围了起来,并没有把吻痕露出去分毫啊!!

就是现在他她依然用东西把脖子上的吻痕遮了起来,怎么琴音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下午琴音替她解围是因为知道她脖子上有吻痕?

“琴姐,你怎么知道我脖子上有东西的?”沐天羽神色有些不自然。

“我早上过来叫你起床时无意看到的。”琴音解释,末了又说:“沐妹妹,我早说过那个男人不是好人你还不信,你上回说他是在救你,那这回呢?他居然对你……”

“琴姐,我不想提他。”

沐天羽打断琴音的话。

看到沐天羽不高兴琴音也只好不在往那方面说,清白被除了自己夫君以外的男人夺了去,沐妹妹心里一定会很难受,很痛苦。

清白被夺,沐妹妹要怎么去面对自己的父君?

沐妹妹的夫君到底在哪?

沐妹妹如此爱她的父君,可沐妹妹需要他的时候,他又在那里?

二人又说了一会话后琴音便回房了。

琴音离开后,沐天羽在房间待了一下也出来了。

朱胖子的房门开着,沐天羽直接走了进去。

“天羽妹子来了。”

“朱大哥,我找你有些事。”

“进来说。”

朱胖子以为沐天羽找他是因为灵火珠的事情立刻走过去把门从里面关起来,末了对沐天羽认真说:“天羽妹子,灵火珠的事情不能超之过急,我们先……”

“我找你是别的事情。”

沐天羽打断朱胖子的话,朱胖子的简宝阁应该什么东西都有,她今天来找朱胖子是想从他这里讨些其他东西。

“别的事情?”

“嗯。”

沐天羽点点头,问:“朱大哥,鉴宝阁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有?”

“天羽妹子,你想要什么只管开口,只要老朱我有的一定给你。”对于沐天羽朱胖子还是很大方的,谁让他把沐天羽当成亲妹妹了呢!

“不举药!”

“啥?”

朱胖子以为自己听错了,不举药,天羽妹子要不举药干什么?“天羽妹子,你要不举药干什么?”

“我有我的用处。”沐天羽说,君紫陌那个混蛋不是欺负她欺负得1很过瘾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天羽妹子,这玩意可不能乱给人用,弄不好会出大事的。”朱胖子提醒道。

“没关系,你把东西给我,我自有分寸!”沐天羽说,只要君紫陌硬不起来,他就不能再做什么了!

听到沐天羽这么说,朱胖子也不好在说什么,从虚拟之境取了一个白色的小瓷瓶交给了你天羽,嘱咐道:“把里面的药粉掺入水中便可,不可多放,否则可就真的费了!”

“一次药性能维持多久?”沐天羽问。

“三天。”朱胖子说。

“不错。”沐天羽点头,一次三天这一小瓷瓶怎么也够一个月的药效了,君紫陌你这个混蛋,你就等着吧!

从朱胖子房间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连赫和君紫陌一同走进沁水园,同行的还有连赫的女儿连舒瑶。

连舒瑶沐天羽初次去北斗宗给凌洛送晶核时就打过照面,当时连舒瑶就站在连赫身后的位置。

而连赫也有心用自己的女儿去笼络君紫陌。

他膝下只有舒瑶一个女儿,将来北斗宗是要有舒瑶来继承的。

倘若君紫陌成了他的女婿那么将来也能帮着舒瑶将北斗宗发扬光大!

至于连舒瑶,初见君紫陌她就被这个带着银色面具的男人身上所散发着的强者气息所折服,虽然不曾看过他的容貌,但是心却慢慢的沉沦了!

连赫同她说起想把她许配给君紫陌时,她心里自然是欢

(快捷键 ←) 上一章:第284章 黑的就是你2章节列表下一页:第286章 我夫君是一个渣渣(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