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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师傅请受徒儿一拜 (1/2)

文/枫桥朱砂

这恐怕全京城都知道了,嫁不出去的京城小霸王,被指婚给了骠骑将军府的大傻子。

这几天云舞听下人聊天,多多少少听到下人在揶揄这一对,说是“天生的一对”。

云舞早前以为洛莺歌是被云家和钟家那几个姑娘合起伙来给坑了,听慕容笙说,才知道这婚事是洛莺歌自己去求来的。

说不好奇,那是假的。

有的选择,谁愿意嫁个傻子。

云舞可不认为洛莺歌真的嫁不出去,她只是不稀罕嫁罢了。

她老爹的地位身份,她祖上的功勋,皇上对她家里的倚重,这眼巴巴想做上门女婿的,都能排到城门口呢。

所以,这次她选择嫁给个傻子,确实耐人寻味。

但听得洛莺歌道:“那你知道,这门亲事是我自己去求来的吗?”

云舞没想到她会和自己说这个。

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听慕容笙说了。”

洛莺歌一怔,随后笑道:“是啊,皇上和六王爷那么好的兄弟,肯定什么事都告诉六王爷,六王爷知道,六王妃你肯定也就知道了。”

“你和我说起你的婚事,是后悔了?让我帮你去求皇上?”

“不是,我洛莺歌但凡做了决定,就不会后悔。”

她开口,十分豪气。

丫鬟鬼附在云舞耳边:“看惯了袁美娟云熙梦那样式的,觉得这洛莺歌还挺可爱。”

云舞几不可见的点了下头。

洛莺歌并没有注意到,继续道:“我和你说这个,是想请你帮个小忙。”

“你说。”

洛莺歌叹了口气:“哎,你也知道,平安他和一般人不一样,不过我就是喜欢他那样,单纯的很,不和别人那样,不是怕我躲着我,就是把我当作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个云舞深有体会,她可不也就是这样。

小村姑小村姑的,都被人叫成绰号了。

从本质上来说,和洛莺歌的小霸王小霸王,没什么区别。

“嘴巴长人身上,你也管不住。”

洛莺歌大手一挥:“我才不在乎,可是现在我有些犯难的是,郡主不喜欢我啊。”

“郡主,你未来婆婆啊?”

“对啊。”洛莺歌眉头皱的紧紧的。

丫鬟鬼凑到云舞耳边:“这姑娘还真挺可爱,嚣张不可一世,连后宫嫔妃她都没放在眼里,倒怕起来未来婆婆了。”

云舞想到了太后,当时自己可没考虑太后喜不喜欢自己。

好吧,现在,其实她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太后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可没这个心情费力吧唧讨太后喜欢。

不过洛莺歌显然没她豁达,很是在意未来婆婆对自己的态度,也瞧得出来,她这是因为在乎冯平安。

“你要我怎么帮你?”

“清河郡主是个喜欢吟诗作赋的人,家中典藏了很多诗集,你去年在中秋夜宴的惊人之作,她当时也在场,一直惋惜只听了一遍没挺清楚,我希望你能抄下来,我想送给她,做礼物。如果可以,你多送我几首诗,我做成诗集送给她。”

诗!

想想,她去年念了什么?

想半天,想起来了。

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也不是什么简单事,因为李煜的那首诗拿简体字她能写下来,拿这个时代的字,还有好几个她还不知道怎么写。

不过,洛莺歌要,她念一遍她自己写不就行了。

“这不难,我们去找纸笔来,我现在就可以念给你。”

洛莺歌没想到云舞这么好说话。

毕竟第一次她看到云舞收拾袁美娟的厉害,就以为云舞是个刺头。

之后她想和云舞交朋友,又被云舞毫不留情的拒绝。

她还以为这人很难相处,没想到为人挺不错。

*

云舞给洛莺歌念了几首诗,写是洛莺歌自己写。

云舞没想到,洛莺歌的字那叫一个漂亮。

和她的性子大相径庭,字很娟秀文气。

云舞上辈子钟爱李煜,除了把去年中秋夜宴的那首《浣溪沙》送给了洛莺歌,还把李煜那首知名度超高的《虞美人》附赠给了洛莺歌。

当然,小初高所有学而唐诗宋词,但凡她背得出来的,都给了洛莺歌。

洛莺歌抄的,两个眼睛里都是崇拜的光芒。

云舞最后想到的是苏轼的《水调歌头》

多应景啊,今天刚好是中秋。

她和洛莺歌还挺投缘,于是一拍洛莺歌肩膀:“讨好你未来婆婆,教你个大招。”

“什么招,什么招?”

洛莺歌眼冒星星,哪里还找得到半分纨绔女跋扈之气。

她其实根本就是个脾气臭了点的姑娘,只是在古代脾气臭了点的姑娘不好混而已。

到现代去,洛莺歌的长相,这御姐的个性,这卖起萌来的小样儿,男人估计要迷倒一串。

云舞清了清嗓子:“教你唱首歌,一会儿回去,要是还在玩那无聊的击鼓传花,拿到花你就别动了,抓住任何表现的机会,大放异彩。”

换做别的人,可能会害羞。

洛莺歌则是点头如捣蒜:“我其实问你讨教诗词,就是想讨好清河郡主,去年你在中秋夜宴上的一首诗,清河郡主就对此念念不忘,别人都在骂你诋毁你的时候,她都说你这样文采的人肯定不是泛泛之辈,她并不是拘于世俗的人,她看人眼光独特,只要我能入了她的眼,她一定会喜欢我的。”

洛莺歌啊洛莺歌。

为了讨好未来婆婆也是蛮拼的。

云舞好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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