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五神天尊最新章节列表 » 第一千三百八十三章:十种 (1/2)

第一千三百八十三章:十种 (1/2)

文/第一人
五神天尊 | 本章字数:2099.73万字 | | 五神天尊txt下载 | 五神天尊手机阅读

五神飞升了,孔木等来自五行鸿宇的人,不知为何,心又变得空唠唠的。

尤其是孔木。

孔木在孔圣府方,坐在一朵白云,仰头喝酒。

陪他的人,则是水珺竹。

水珺竹太懂孔木,她擅长发现孔木的喜怒哀乐,知道什么时候该陪着孔木,时候该让孔木静一静。

艘仇远科酷孙恨接冷战情

艘仇远科酷孙恨接冷战情  像水珺竹、苏雪、小魔女、牛千海、郭洋等人,他们来自五行鸿宇,都是听着五神的传说长大的,对五神的感情犹如父母。

“小竹,五神走了,我这心,竟是平静不下来。”孔木似自语。

水珺竹能体会这种感觉。

不止是孔木,其他人也是如此。

像水珺竹、苏雪、小魔女、牛千海、郭洋等人,他们来自五行鸿宇,都是听着五神的传说长大的,对五神的感情犹如父母。

而如今,五神飞升了,依旧是为了他们,先去金尘世界打拼,尽可能的打下一片天地,护佑此地。

五神,一直保护着他们。

艘地科仇酷孙学战闹孤通故

而他们,像是是五神的孩子。

“夫君,五神对于你,犹如你对于我们。每一次你离开,我们的心里也是空唠唠的,没有安全感。只有你回来,只有看到你,我们心才踏实。”

孙远科科方敌学陌月陌察太

水珺竹轻声细语。

此话让孔木身体一震,是啊,五神是他的依靠,而他,则是水珺竹等人的依靠。

不过,孔木又摇头。

他理解水珺竹的心情,也知道自己的无奈,但这种感情依旧不同。

五神,那是他从五行鸿宇开始,一步步爬来,一步追随的目标,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五神。

一路,每一次发现五神留给他的信息,他都特别开心。

“不一样,不一样……”孔木摇头。

但他还是紧紧的抱着水珺竹,“小竹,你越来越美了。”

“啊?”

水珺竹一怔,旋即俏脸微红,娇嗔道:“怎么突然说这个?”

“一直都想说,只是不善言辞的我,不好意思表达。”孔木认真道。

水珺竹笑道:“你不善言辞?不好意思?切,又想干嘛,说吧……”

“想~~”

孔木突然附身,吻了水珺竹的红唇。

……

孔木的闭关没有结束,他只是短暂的休息后,便是重新闭关。

孙远地地酷敌术战阳指羽孙

这一次,一定要突破一种法则。

“一定要突破,五神已经离开百年,百年时间啊,在金尘世界是怎么过的?”

孙地仇科情结球战孤所封吉

“那里有那么多强者,还有罗刹海,那里可是罗刹海的地盘。”

孔木很急,很担心。

“收敛心神,一鼓作气。”

随后,孔木甚至屏蔽了自己的思绪,无论如何,一定要突破。

……

大黑鼠也在抓紧时间修炼,他知道孔木肯定会去金尘世界的,而他也想去。

而孔木天赋多好,孔木随时都可能突破,他必须抓紧时间。

“难,真的好难……”

但法则感悟,不知为何,越参悟越难。

……

时间匆匆,转眼万年。

孔木密室。

孔木喃喃自语,“这是阴阳之境?”

后不地地酷艘球接冷显冷岗

后不地地酷艘球接冷显冷岗  孔木眼睛越发明亮,这一刻,他的心力、灵魂开始交融,铺满整个微尘世界,去体会,去感悟世界的每一处。

孔木眼有着一抹疑惑,这疑惑之色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变得清明,最终是肯定。

“这是阴阳之境!”

“对,没错。”

“阴主杀,阳主杀,此乃阴阳之道。”

“轰隆隆”

孔木气势暴涨,十多万年,终于突破了第十种混元法则!

“阴阳相生相克,属性不同,这一感悟,定为‘阴阳杀’。”

阴阳之境的混元法则,阴阳杀!

这是孔木领悟的第十种混元法则。

而随着第十种混元法则出现,孔木的力量也开始逐步攀升。

境界,亦在增长。

“不对,我为位主神后期,突破后修为境界增长的速度应该很快才对。”

孔木皱眉。

因为这种速度根本不可能让他跨入极境。

“错了,大错特错,跨入极境,难道和法则无关?”

孔木懵了。

浪费了十多万年,结果走错了方向?

“何为极境?”

孔木起身,走出密室,他一步跨出,来到玄同界虚无之地。

世界之心在这里,孔毅有时候也在此地参悟。

“老爹?”

孔毅今日便在,看到孔木后露出笑容。

敌不不不情后球接月敌由羽

“我陪你一起修炼。”

孔木点头,前盘坐好,目光盯着世界之心。

后科地地方后学接阳考情敌

何为极境?

极境,便是极致。

修为到极致,境界到极致,极致,便是极境。

“我心力达到了极境,灵魂力量也到了,如今十种混元法则虽然不陛下,但绝对够了!”

“那,我还差什么?”

孔木皱眉。

他甚至想起了陛下,领悟十一种混元法则的陛下,至今还未突破。

这是什么原因?

而五神,却早早突破,飞升金尘世界。

这又是什么原因?

孔木想不通,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一千三百八十二章:五神离开章节列表下一页:第一千三百八十四章:极境(1/2)(快捷键 →)